41名事业编人员遭清退,汝州通报

汝州市接到上级文件,要求清理全市财政供养人员,经过认真排查和核实,发现41名事业编人员存在不在岗、不履职的情况,因此被认定为“吃空饷”对象,并遭到清退。

这些被清退的41名事业编人员中,有27人已经调离原单位,但仍有14人未归,已经连续旷工超过15天,根据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》规定,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,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,这14名事业编人员也被清退。

汝州市通报表示,此次清理全市财政供养人员是为了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人员管理,规范事业单位用工行为,严肃事业单位人事纪律,也提醒广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工作纪律,认真履行工作职责,不要以身试法。

对于被清退的41名事业编人员,汝州市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,并追回其已领取的财政工资,汝州市也将加强对其他财政供养人员的监管,确保其正常工作、履职。

此次事件也提醒了我们,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,我们需要不断加强制度建设,完善管理机制,强化监督检查,确保事业单位人员能够履行职责、为民服务,也需要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,提高公众对事业单位的认识和了解,增强公众对事业单位的监督和支持。

在未来,汝州市将继续加强对财政供养人员的监管,确保其正常工作、履职,汝州市也将加强对其他事业单位的管理和监督,推动全市事业单位规范化、制度化、科学化发展,我们相信,在汝州市的努力下,全市事业单位将不断提升服务水平,为公众提供更好的服务和支持。

我们也希望广大公众能够理解和支持汝州市的工作,积极参与对事业单位的监督和支持,只有公众和政府部门共同努力,才能够推动全市事业单位规范化、制度化、科学化发展,为公众提供更好的服务和支持。